每所特色学校至少有1名足球专业教师

  《方案》明确:我省努力建设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争取5年内逐步落实每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都至少有1名足球专业教师和一定数量的教练员和指导员。

  鼓励学校通过地方教师交流或校际、省际、国际交流项目,聘请优秀足球教师或教练到学校任教。

  90%以上学校至少有1个标准化足球场

  《方案》提出:我省将校园足球场建设纳入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初中工程、高中基础设施建设和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通过新建、改造的方式,确保到2020年,全省90%以上的学校都至少有一个标准化的足球场。

  畅通校园足球运动员可持续培养渠道

  《方案》规定:教育部门将研究制定有利于调动学校、学生、家长积极性的优秀足球运动员升学政策,构建小学到大学相互衔接的升学政策体系,畅通校园足球运动员可持续培养渠道,激励学生长期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保留中小学校足球特长生升学支持政策,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合理流动。

  省级财政对校园足球给予适当倾斜

  《方案》明确:我省将建立政府支持、市场参与、多方筹措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经费投入机制。市(县)财政按现有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安排校园足球经费,省级财政在相关教育经费中对青少年校园足球给予适当倾斜,共同支持校园足球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增加校园足球经费并纳入预算。

  省、市(县)级学校每两年评估一次

  《方案》明确:省、市(县)青少年校园足球管理机构对省级和市(县)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每两年评估一次,重新定级。对晋级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降级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逐步建立健全体育运动风险管理机制

  《方案》中说,我省将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育运动风险管理机制。结合校园足球,制定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运动伤害预防、事故保险赔付在内的完善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管理办法。

  (海南日报海口11月2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