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四大行均拒绝提供身份信息

  3日,记者随机走访了海口市多家银行,询问错将钱款转入他人账户,能否提供账户户主信息。在工行、农行、中行和建行的营业厅内,记者得到的答复均为:为保护客户隐私,银行方面不便提供客户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同时也拒绝代为和户主联系,只是建议报警。在招商银行营业厅,工作人员同样称无法提供联系方式,但表示如果数额较大,可代为联系。

  一名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转账属于个人主动性行为,银行的转账平台和安全服务并无过失,银行方面不存在错误。一旦出现客户转账错误,钱款只能由对方主动汇回,银行方面不可能出面把钱转回,因为这种类似行为属于“反交易”,涉嫌违法。“我们银行和客户间有服务合同,不可能说你往他账户里汇一些钱就可以得知他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这样是无法保护客户隐私的,也是违反服务合同的。”该名工作人员称,除非警方依法立案,调取客户信息,否则银行方面无能为力。

  警方:银行有协助的义务

  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政治处胡主任表示,该类情况较为特殊,但由于转账错误属于个人行为,不涉及诈骗等因素,目前也没有证据证明收款户主已经使用了该笔汇入钱款,不符合公安部门的立案条件。但出于帮助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角度,公安部门可以提供帮助。“银行方面作为转账平台的提供者,有协助客户追回钱款的义务。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应该出面协调解决此事,比如代为联系账户户主。”胡主任称,若是银行方面在事情处理过程中有推诿、不作为等现象,可以向银行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律师:收款户主应尽快归还钱款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表示,收款户主在发现账户内莫名汇入大额钱款时,应尽快告知银行方面,数额巨大时应报警处理,不应占为已有、挪为私用。刘长征称,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