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安宁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丁某刚在本次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对本次作案无刑事责任能力。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申请人丁某刚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应对其强制医疗,于2015年11月12日向美兰区法院申请对丁某刚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