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村危房改造:主房建筑面积人均20到30平方米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海南日报记者 孙慧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脱贫工作部署,省住建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对农村危房改造主房建筑面积实行上下限控制,下限原则上人均不低于20平方米,上限约30平方米。

  针对海南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践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结合各地实际,意见提出农村危房改造主房建筑面积实行上下限控制(辅助用房不在此限),下限原则上人均不低于20平方米,上限30平方米左右,各市县可根据家庭人口、当地习俗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设定合理标准,原则是不超过当地一般群众住房的中等水平,超大面积和奢华装修的农房不得享受政府危房改造补助。

  按照合理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须优先安排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确保完成扶贫脱贫任务;优先安排农村分散供养特殊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低保户的危房改造,确保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安全;第二,依据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情况,结合本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危房存量情况确定补助范围和对象,确保“十三五”完成农村存量危房改造。原则上高于上年度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的农户不列入补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