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面对检方指控,舒火明均没有异议。但舒火明认为,在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时,主动交代全部犯罪事实,其中不少是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此外,舒火明还检举了他人行贿及受贿,应构成立功。

  近日,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大肆敛财任职三所高校 一路“雁过拔毛”

  “21万、6万、19.5万……”这些,都是舒火明受贿的数字。作为高校的副处长、副校长、副院长等,看起来算不上位高权重,但舒火明当得“颇有感觉”。

  据指控,2015年4月17日,舒火明在2004年至2014年担任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处长,琼台师专副校长,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期间,在学校教材采购、实训室建设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共收受贿赂66万元,“陆续用于日常花销”。

  “高校蛀虫”任职到哪贪到哪

  担任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处长期间,舒火明帮助海南某图书有限公司制作标书,中标海南师范大学2004年至2008年的教材采购。指导海南某出版发行有限公司制作标书,使该公司顺利中标2005年至2007年海南师范大学的教材采购业务。

  担任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期间,舒火明帮助海南某图书有限公司制作标书,中标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至2010年教材采购。指导海南某出版发行有限公司制作标书,使该公司顺利中标2008年琼台师专教材采购业务。帮助海南某电教设备有限公司承接的数字语音室项目(合同金额70多万元)顺利通过验收。

  担任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期间,舒火明向该学院实训中心主任彭某打招呼,使海南某科技有限公司顺利承接多媒体相关实训室项目,帮助海口某盛科技有限公司拿到该学院整车修理车间等6个项目并帮助立项,帮助海南某达科技有限公司卖该公司开发的“顶岗实习管理系统”和“全科目教学考试平台”两个软件给该学院教务处使用。(据《法制日报》)

  66万元是谁送的?

  ●海南某图书有限公司经理冯某送21万元

  ●海南某出版发行有限公司教材服务部副经理、经理谢某送6万元

  ●海南某电教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送2.5万元

  ●海南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某送19.5万元

  ●海口某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某送3万元

  ●海南某达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刘某送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