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菜因与“发财”谐音备受食客喜爱,可很多人却不知道,野生发菜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不允许销售和食用。记者9月21日从海口市工商局获悉,海口一商铺因公开销售野生发菜,被工商部门依法查扣野生发菜96斤,并罚没16500元。

  海口市工商执法人员近日在对位于滨海大道2号锦晟酒店用品市场的一铺面执法检查时,发现经营者涉嫌销售野生发菜,执法人员依法对野生发菜进行扣押。经调查发现,该店铺经营者以每斤100元的价格,在广州购进了106斤野生发菜,然后以每斤25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共卖出10斤。工商部门认为,经营者销售的野生发菜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销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且鉴于经营者销售野生发菜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依法从重行政处罚。

  最终,工商部门没收该商行待售的96斤野生发菜,并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处违法所得10倍罚款15000元。以上两项合计罚没16500元。(记者宗兆宣 吴淑丹 通讯员 冷玲波)

  (原标题:海口一商铺销售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发菜”被罚没16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