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 (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吴平) 常言说:“养母猪,栽桐树,三年成个老财主”。日前,东方市四更镇长山村的两户村民因1只母猪而引发的纠纷。双方来到了东方市四更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对双方进行耐心做工作,最终圆满解决。

  据了解,10月31日,吉某某的1只母猪在外放养,就跑到符某某种花生的田地里,符某某发现后,对母猪进行追打,然而该头母猪于半夜死亡,对此两家因母猪死亡及花生地的损失引起纠纷。

两家人争论不下来到四更司法所,各说各有理。两家人争论不下来到四更司法所,各说各有理。

  吉某某说:我家的母猪已经怀有猪仔,你把猪赶出田地就行了,干吗要一直追打,将其打成内伤,导致半夜死亡。这头猪价值3000元。你要赔偿我3000元。

  符某某说:我看到母猪到我的田地进行破坏,我肯定要将母猪赶走。不管是谁家的猪,我都要进行追打、赶走的,我并不是针对你们家。你们这头猪不值那么多钱,更何况猪把我的田地作物破坏,也需要你们进行赔偿。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符某某追打母猪,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吉某某家人没能把猪圈好,也该承担部分责任。符某某一次性赔偿750元给吉某某。双方就此事不得再进行追究。

  目前,符某某已按照协议半付给吉某某750元。事后,四更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对吉某某就如何管理好自己的牲口提了几条建议,防止今后再发生类似问题。自此,一起因牲畜闯入田地而诱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得于成功调解,受到辖区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