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两男子出资从网上购买了一千多条客户航班信息后,又找了多名同伙以机票改签为由诈骗钱款。近日,经省二中院终审判决,该诈骗团伙5人获刑。
2016年9月期间,儋州男子蒋某传和王某征共同出资在网上购买客户航班信息。之后,由蒋某传通过网上联系,以每条信息12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1281条客户航班信息(含有乘客的姓名、航班以及联系方式等),用于电信诈骗。
之后,蒋某传、王某征又购买了客服号码等设施,找了几名儋州老乡,一起在东方市江边乡大广坝水库附近的民房内冒充航空公司工作人员,以机票退改签为由诈骗他人钱财。2016年9月28日13时许,家住重庆市南岸区的被害人龙某收到一条手机短信,称其乘坐的航班因故障取消,龙某随即拨打了短信里留有的虚假客服电话进行联系,准备办理改签或者退票业务。龙某拨通电话后,被对方以领取航班延误费为由,在ATM机上操作,往蒋某传团伙指定的账户转账人民币9988元和9645元两笔款项,共计人民币19633元。
2016年9月28日,儋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民警在东方市江边乡大广坝水库附近的民房内将王某征等人抓获。一审法院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蒋某传、王某征数罪并罚,蒋某传获刑5年,被处罚金2万元;王某征获刑4年6个月,被处罚金2万元;另外3人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一审宣判后,蒋某传上诉。省二中院近日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儋州两男子网购1281条客户航班信息 以改签为幌子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