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日报1月3日讯(记者罗津)记者今天从市生态环保局了解到,为了强化环境保护责任,加快推动环保相关问题的整改,我市强化环保“一岗双责”,并将环保目标纳入2017年和以后的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各部门既要履行职务对应的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市生态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东介绍:“实施‘一岗双责’对于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这两年来,我市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2016年我市组织召开第一届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出台了《海口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2017年,我市《海口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中要求,在2017年度全市绩效考核中首次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市级部门绩效考评共性目标,与机关执行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关建设、信息公开、依法行政、解决群众诉求等指标同列,成为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