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 通讯员 王咪 摄影报道)1月5日6时22分,海口市大园路与振兴路交叉路口附近有一辆小车着火,琼山区消防官兵赶赴现场迅速将火势扑灭,无人员受伤。

  6时38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时,只见一辆琼A车牌的小轿车停在路边,轿车上的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无人员被困,火势正处于猛燃阶段。消防指挥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下令:一组作战员对现场周边的车辆、人员进行疏散,一组对起火的轿车进行扑救。最终,经过7分钟的努力,火情得以解除。为了保险起见,消防官兵又对轿车持续冷却降温。

  据消防官兵从现场了解到,起火前轿车就停在路边,有一男士在车上休息,该男士闻到车头烧焦的味道后,下车查看,过程前后不到几分钟,火就烧了起来,见此情景他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求救。  

  据了解,白天在燃烧现场时,保险公司来了,车主在理赔时才知道,车辆自燃并不在全险理赔范围内,损失需要车主自行承担,车主非常郁闷。

  在此,消防部门提醒各位车主,高温、超负荷行驶等极易引起汽车自燃,车内切勿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发现车头冒烟,应立即靠边停车,熄火,迅速离开,至安全地点后拨打火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