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交代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

  2016年3月23日,葛某某因治安事件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随即被双鸭山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2日被取保候审。2017年5月25日葛某某再次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6日被逮捕。

  双鸭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任顺远是被告葛某某的辩护人,她告诉澎湃新闻,在走访了大量邻居、亲属后了解到,两人夫妻感情不错,因丈夫经常酗酒控制不了情绪,常实施家暴,又因其家庭条件拮据,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导致葛某某在生活重压和恐惧之下,产生了给丈夫下毒的念头。

  任顺远律师表示,其会见被告人时,葛某某的悔罪意识很深,她向丈夫投毒后就活在深深的自责当中,其丈夫也恳请双鸭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做罪轻辩护,“希望能给他爱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也给他一个完整的家。”

  2017年12月12日,双鸭山市宝山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宝山区法院审理认为,葛某某因家庭生活琐事,故意投放危险物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案发后,被告人葛某某对被害人积极治疗,得到被害人及近亲属谅解,根据被告人葛某某犯罪情节及其悔罪表现,综合考量本案,对其宣告缓刑。最终,葛某某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判决之后,葛某某回归家庭与丈夫继续共同生活,并未就其丈夫的家暴行为采取法律措施。

  任顺远律师称,葛某某曾在会见时向其展示过被丈夫殴打的伤痕,同时葛某某一再强调,不让律师介入家暴一事,担心对她爱人产生什么(不良)影响,并称“我爱人能原谅我,我已经比较安心了,不想追究丈夫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