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向广大党员干部敲响廉洁过节警钟,近日,海口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被通报的典型问题如下:

  一、市供销联社灵山供销社原副主任冯世松等3人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烟酒用于送礼和单位接待问题。2014年至2016年,冯世松主持灵山供销社全面工作期间,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烟酒共计16.56万元,其中2.26万元用于送礼,14.3万元用于单位接待。经冯世松同意,灵山供销社主管会计陈文兴、出纳廖贻雄虚开发票35张,分次报销冲抵购买烟酒费用。冯世松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2017年12月,冯世松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陈文兴、廖贻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市水产供销总公司原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林鸿善等7人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公款吃喝、使用公款送礼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林鸿善在未经市国资委批准的情况下,多次主持召开公司党总支会议或行政办公会,与公司原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王俊,党总支委员、人事科科长王海雄,党总支委员、办公室主任冯卫,党总支委员、水电办主任陈生万,党总支委员、经警队队长张少华,党总支委员、公司工会主席邵福俊等人研究,决定向公司职工发放补贴共计149.41万元。其中,上述7人共领取补贴15.58万元。2014年,在水产码头片区征地拆迁过程中,林鸿善、王俊多次宴请拆迁户,超标准公款吃喝12.78万元,并以业务费、误餐费名义报销。2013、2014年春节,在林鸿善授意下,王俊违规给上级相关部门赠送53张共计价值2.12万元的鱼票。

  2017年12月,林鸿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王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王海雄、冯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生万、张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邵福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7人领取的补贴上缴国库。

  三、美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6月,美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邓君民与原党支部委员、副局长翟宝柱,原党支部委员、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唐长林等3人召开局党支部会议,决定以到定安母瑞山、琼海红色娘子军纪念园开展“重走革命圣地、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为名去五指山、保亭等地观光旅游。同年7月,翟宝柱、唐长林带领该局干部职工24人到五指山、保亭旅游,期间,既未到母瑞山、红色娘子军纪念园等革命教育基地参观,也没有组织任何学习考察、缅怀革命先烈活动。2017年12月,邓君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翟宝柱、唐长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款旅游费用1.65万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