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周晓梦 通讯员王转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细化工作路线图和任务安排,针对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社会保障需求,实现相关政策递进互补,打破部门限制和制度壁垒,实现统筹兼顾,最大限度发挥兜底保障功能。

  《意见》明确,我省将按照建立“地税征收、财政管理、社保发放、全面监督”的工作思路,从完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体制机制、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措施,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和省第七次党代会“建成覆盖城乡居民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精神。

  其中,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意见》要求严格征缴执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加大缴费稽核,确保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人数、基数等情况真实、准确,禁止用人单位向职工转移缴费负担。

  在严格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监管方面,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发挥医保控费引导作用,《意见》明确,在省医改领导小组领导下,各级职能部门要协同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实现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