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北京3月4日电(特派记者金昌波)住琼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建议,进一步放宽海南省境外游艇入境游政策。

  游艇产业具有服务领域广、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强等特点,海南的地理和环境特点,十分有利于发展境外游艇入境旅游业。但由于国家现行有关政策的限制,境外游艇“进不来”“游不动”问题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海南境外游艇入境游的发展,影响了海南国际旅游岛国际化水平的提高。

  2011年,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进出境游艇及其所载物品监管暂行办法》,将境外游艇作为一般货物管理,设定境外游艇进境担保政策。委员们指出,按照这一政策,境外游艇在办理入境手续时,需向海关或者海关认可的担保机构缴纳等同于进口关税的高额保证金或提供相应担保。“由于目前游艇进口综合税率高达43.65%,因此,造成境外游艇入境时成本过大,门槛过高,导致境外游艇入境海南游玩十分困难,海南境外游艇入境游连年下降。”

  委员们提出建议:一是试行境外游艇自驾游入境免担保政策。建议请海关总署研究批准在海南开展进境游艇免担保试点工作;二是逐步扩大水域开放,给游艇更多“游”空间。建议请国家口岸办牵头研究批准海南8个海上临时对外开放游览景区正式对外开放,并在此基础上对海南水域实行开放水域负面清单式管理新体制,支持海南实行除军事禁区及国家重要限制区以外水域全面对外开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