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8日讯 (记者罗霞 通讯员任莹莹)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深化我省社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政策、大力促进融合创新发展、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等举措,进一步激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

  《实施方案》指出,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坚持营利和非营利分类管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在政府切实履行好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同时,把非基本公共服务更多地交给市场;坚持“放管服”改革方向,注重调动社会力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吸引各类投资进入社会领域,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在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方面,坚持非禁即入,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其他领域一律对社会领域民间资本放开。在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等要素供给方面,对社会领域民间资本不得设置任何门槛。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在社会需求大、供给不足、群众呼声高的医疗、养老领域尽快有突破,重点解决医师多点执业难、纳入医保定点难、养老机构融资难等问题。指导和鼓励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通过知识产权入股等方式投资设立企业,总结推广经验,适时扩大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