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3日从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南双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的诺丽果酵素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标准,被处50000元罚款。
2017年10月24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按照《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有关要求,对海南双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诺丽果酵素汁(标示生产厂:海南双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7-09-22;规格:50ml/瓶×10瓶/盒)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上述产品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测,其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17年12月25日,海口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送达了上述产品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书(编号:食监2017-11-0499),该公司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经查明,海南双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9月22日生产诺丽果酵素汁(标示生产厂:海南双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7-09-22;规格:50ml×10瓶/盒;执行标准:Q/SJ0011S)30盒,销售单价为230元/盒,成本180元/盒。除去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检验的10盒上述产品,其剩余的20盒产品作为海南冬交会、北京农交会参展样品及试饮,未销售给其他客户,在接到我局执法人员送达的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书后,该公司对从销售部门召回的9盒产品进行销毁处理,产品的货值金额6900元,违法所得500元。
3月16日,海口市食药监局对海南双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500元,并处5000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50500元。
(原标题:生产饮料产品菌落总数不达标 海南一公司被处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