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睿兴农业有限公司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被罚款5000元

  2018年1月3日,文昌市食药监局接到海南省12331投诉举报中心来文,内容为某先生反映海南文昌椰峰食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海南文昌睿兴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汁赤烧猪肉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投诉,涉案产品(规格/型号:195g,生产日期:2017-10-13)引用标准为GB/T23969,标签标注脂肪含量超过国家强制标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据了解,位于文昌市重兴镇重东街的海南文昌睿兴农业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534809452XM,法定代表人姓名陈元雄。

  文昌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经过调查,文昌椰峰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购进海南文昌睿兴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陈记猪肉干(规格:195g/包)15包,27元/包,共405元,放在天猫网店“椰峰食品专卖店”上出售,售价45.8元/包,能提供涉案批次产品的购进和销售记录、出厂检验报告,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另查明,海南文昌睿兴农业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涉案批次产品未能提供生产销售记录。执法人员于2018年1月5日对海南文昌睿兴农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涉案批次蜜汁赤烧猪肉干和其包装材料,发现生产日期为2018年1月3日的蜜汁赤烧猪肉干(新包装,但标示营养成分表里脂肪含量为13.5g/100g,执行标准:GB/T23969,与被投诉批次产品标示信息一致),当场监督抽样。样品经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其《检验报告》显示所检项目脂肪含量为8.3g/100g,符合GB/T 23969-2009《肉干》要求。 

  还查明,被投诉产品和被监督抽样批次产品标签标示脂肪含量均为13.5g/100g,标示执行标准为GB/T 23969。GB/T 23969-2009要求,猪肉干脂肪含量≤12g/100g。 

  “综上,涉案两批次产品的标签标注的脂肪含量不符合其执行标准GB/T 23969的规定,涉嫌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因公司未做生产销售记录,无法查明被投诉批次产品的数量。根据《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单》与文昌椰峰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送货单》得知,涉案产品货值1605元,违法所得405元。”执法人员说,4月3日,文昌市食药监局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5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