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屯昌县委下发《关于对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情况的通报》,对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不力的屯昌生态环境保护局、县畜牧兽医局等4家单位的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通报。

  屯昌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振炳等2人因对相关企业污染环境监管不力、处置不到位被通报。2017年8月至9月,屯昌县环保局先后在处置屯昌中建居庄德升鸽子养殖场、屯昌盛都橡胶厂和胜万石场等企业的污染问题时,存在慢作为和监管不力问题,造成环境污染。2018年7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王振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副局长王志光等2人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被屯昌县纪委立案审查调查。

  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林向对屯昌盛都橡胶厂污染环境监管不到位被通报。

  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间,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未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对屯昌盛都橡胶厂排放的废气、污水及时进行跟踪检测,致使该厂排放的废水严重污染环境。2018年7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林向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