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海南全省检察机关13个海洋检察室统一挂牌成立,构建起沿海一圈、陆海统筹、网格管理、无缝衔接的海洋生态保护检察监督体系,实现涉海保护领域检察监督全覆盖。
记者从海南省检察院了解到,海南于2013年在琼海市潭门镇试点设立省内首个海洋检察室,5年来在依法维护渔民权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此次挂牌新增的13个海洋检察室有:文昌市检察院龙楼海洋检察室、万宁市检察院兴隆海洋检察室、陵水黎族自治县检察院新村海洋检察室、乐东黎族自治县检察院龙沐湾海洋检察室、昌江黎族自治县检察院乌烈海洋检察室、儋州市检察院白马井海洋检察室、临高县检察院新盈海洋检察室、澄迈县检察院老城海洋检察室、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永兴海洋检察室、三亚市城郊检察院海棠湾海洋检察室、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三都海洋检察室、东方市检察院四更海洋检察室、三沙群岛检察院三沙船员公务检察室。
据介绍,13个海洋检察室主要职责包括开展涉海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公安等侦查机关对涉海刑事犯罪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违法立案等行为;开展海事行政执法监督,监督海事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服务保障海洋利用、渔港使用维护、渔船管理等职责;开展海洋公益诉讼工作,发现收集非法排放陆源污染物、非法倾倒废弃物、非法捕捞、非法开发利用等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或生态资源破坏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开展海洋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养护海洋资源的意识;监督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联合海事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涉案当事人开展增殖放流等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活动;参与海洋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参与打击以暴力、胁迫等方式插手港口等工程建设、海岸带整治修复、海洋交通运输物流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海洋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涉海法治营商环境,主动为涉海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涉海企业解决法律难题,支持涉海企业创新发展,维护涉海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