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肖卫香 符雄助 摄影报道)10月19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费扶贫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党组书记、院长陈凤超通过大屏幕登录海南高院官方网站天涯法律网,点击首页链接,进入“海南爱心扶贫网”,将购买的120个鸡蛋直接寄给省高院扶贫点陵水县本号镇芭蕉村、万宁市南桥镇新坡村的2名特困户,最后用手机微信扫码支付,实现海南法院系统首单线上扶贫消费,法院消费扶贫行动正式启动。

  截至目前,全省仍有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3.3万户,贫困人口12.26万人,省高院承担着陵水县本号镇芭蕉村、万宁市南桥镇新坡村帮扶任务。其中,芭蕉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5户407人,新坡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4户263人,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

  目前省高院天涯法律网和法院微信公众号、微博已按相关要求与“爱心扶贫网”完成链接。法院消费扶贫行动将依托“爱心扶贫网”,采取单位统一组织与干警自愿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发动干警通过线上或线下组织购买贫困户农产品。

据悉,省高院消费扶贫具体将实施“七大”举措:据悉,省高院消费扶贫具体将实施“七大”举措:

  一是机关服务中心长期定向采购模式,确保每月订购蔬菜水果、畜禽肉蛋水海产品、五谷杂粮等农产品数量不低于当月消费同类产品的20%。

  二是统一组织团购模式。根据扶贫点农产品供应情况,统组织干警集体采购,或在高院开设贫困户农产品超市,定期组织货源,方便干警购买献爱心。结合重大节假日,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统一组织采购贫困户农产品,作为干警法定节假日福利。

  三是院领导“以购代捐”模式,按照省级领导干部“以购代捐”费扶黄活动要求,从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院长每月拿出300元,每季度从新坡村贫困户购买时令瓜菜、水果、肉蛋、米油等农副产品,其中200元用于慰问五保户,特因户、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众。其余院领导每月拿出不少于10元从扶贫点贫困户购买所需农产品用于慰问特困户或自用。

  四是干警自愿认购模式,按照自觉自愿的原则,动员干警在海南爱心扶贫网平台进行注册用户和消费,或者以支部为单位与扶贫点贫困户结成爱心帮扶对子,认购贫困户农产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

  五是组织开展“共享农庄”模式,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发动各党支部或党小组与扶贫点贫困户直接对接,承租贫困户农地、农房进行农业生产体验,使贫困户获得财产性收入以及打理农庄获得务工收入。

  六是协助购销对接模式,发动干警积极为帮扶对象农产品进行代言,牵线搭桥,拓宽销售渠道,实现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与贫困户购销精准对接。

  七是自驾车“后备箱”公益旅游认购模式。利用周末、节假日,发动干警开展自驾车公益旅游活动,深入到扶贫点,组织采购贫困户农产品,在农家乐用餐或休闲观光。

  据悉,此次新闻发布会旨在法院系统启动和掀起消费扶贫的热潮,助推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可有效解决贫困户农产品滞销、丰产不丰收、价贱伤农的问题,增强贫困户脱贫致富信心,有利于调动全体干警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扶贫大格局。

原题:海南法院实现消费扶贫首个订单 七大举措助力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