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细则。制图/陈钰靖海南出台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细则。制图/陈钰靖

  10月18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9日,三亚日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三亚将根据海南省《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指导标准,结合本地住房租金水平、商品住宅价格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的引进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标准,尽快制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人才公寓

  《通知》内容共计11条,进一步明确了高层次人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住房保障措施、相关补贴标准。

  其中,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申请人才公寓的,按照属地原则,由人才本人向市县政府指定部门申请。在人才公寓建成交付使用前,由市县政府指定部门按相应面积标准向上述3类高层次人才提供免租金的住房。省属事业单位引进的上述3类高层次人才的人才公寓,由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委托属地市县政府统筹安排。

  此外,对于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海南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的人才,补贴参照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标准,住房租赁补贴为2000元/月,购房补贴为2.4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