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邓海宁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 钟玲

  记者11月25日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自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攻坚战开展以来,海口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自2018年1月1日至11月12日,海口市共有15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

  据了解,所谓终生禁驾,即违法行为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意味着该名违法人员终生不得再驾驶机动车。构成“终生禁驾”的情形有两种: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海口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要坚决杜绝酒驾、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实施以上两种交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并终生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