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6日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确保G223、G224、G225国道和S201省道通行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自2018年12月10日起,海口市交警支队决定对海口市辖区范围内的国、省道部分路段启用区间测速抓拍设备,限速为每小时60公里。

  据了解,区间测速的原理就是在道路上选取一段路程,汽车在通过起点测速阶段和终点测速阶段的时候,会被拍照记录下来,然后通过在该段路程的行驶时间来判定车辆是否超速。

  海口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国、省道路段沿途村落较多,为确保安全,请大家减速慢行。

  一、国、省道区间测速范围如下:

  1、G223灵山镇至云龙镇路段(双向),区间距离6.5公里。

  2、G223云龙镇至红旗镇路段(双向),区间距离5.8公里。

  3、G224金鹿工业园至绕城高速路段(双向),区间距离1.4公里。

  4、G224永兴镇至东山镇路段(双向),区间距离5.5公里。

  5、G225长流镇至粤海大道路段(双向),区间距离2.7公里。

  6、S201三江镇至大致坡镇路段(双向),区间距离9.6公里。

  二、驾驶小型汽车超速处罚规定:

  1、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2、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3、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处以5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4、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不足10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5、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记者邓海宁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