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荆胜欣 通讯员 林鹤玲)12月10日,文昌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康盈、王康锐、王康龙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本案由文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戈担任审判长,文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方建华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此案涉及3名被告人,3个罪名,7项犯罪事实。本次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八千多人通过网站观看庭审。部分人大代表、市公安、检察、法院部分警官、检察官、法官,以及当事人亲友、媒体代表等10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月至6月份,海南东大洋混凝土有限公司(下称东大洋公司)在文昌市文城镇福主湾村修建新厂、电气安装铺设、投产期间,被告人王康龙单独或伙同王康盈、王康锐以东大洋公司建设新址影响村民出行及新址征用土地未包括公路界、破坏宅基地,以及“东大洋公司”新厂区建设的排污沟和化粪池等设施占用其村集体土地等为借口,发动村民阻挠施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并强行向东大洋公司及与东大洋公司铺设电缆的华伟公司索要财物共计73万元。还多次采用威胁恐吓的方式,强迫东大洋公司接受其提供以次充好的细沙,共计23646.7吨,获利人民币897078元。2017年初至5月份,被告人王康盈、王康锐、王康龙先后三次纠集发动村民围堵东大洋公司大门,不让该公司水泥罐车进出,造成东大洋公司成品水泥滞留损失严重,经认定,滞留后报废、降级混凝土直接损失价值人民币49116元。

  2018年10月8日,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王康盈团伙是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以王康盈为首,共有成员3人。

  本案案情较为复杂,且在文昌有较大影响,李戈院长提出亲自承办此案。庭审之前,李戈院长仔细阅读了案件卷宗,多次与合议庭成员研究案情,做了大量庭前准备工作。

  庭审过程中,方建华检察长宣读起诉书,出席的检察官分工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并围绕犯罪构成、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刑等发表公诉意见。李戈院长对庭审进行了全面把控,主持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充分听取被告人的供述及辩解,主持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王康盈、王康锐、王康龙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争议焦点开展辩论。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提出无罪辩解及辩护意见,整个庭审节奏张弛有度,现场秩序井然,庭审调查层次分明,诉争焦点明确,控辩双方的各项诉讼权利获得尊重和保障,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整个庭审近六个小时,由于案情复杂,法庭择日宣判。

  文昌“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开审案情复杂的涉恶犯罪案件,是文昌法院、文昌检察院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来,全面落实院长、检察长亲自办案、带头承办和审理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重要举措,也是法院、检察院领导办案常态化、庭审实质化的体现。同时,彰显了文昌法院、文昌检察院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依法从严惩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平安文昌、法治文昌建设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