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 梁振君

  进一步营造便利化营商环境,减少外资项目设立时间成本,《海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服务指南(2019年修订)》今年1月3日起印发,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发改委1月11日披露的信息显示,《自贸区负面清单》中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的非禁止类项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总投资(含增资)2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备案。《自贸区负面清单》中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非禁止类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前两项规定之外的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下称《核准目录》)第一至十项所列的外商投资项目,按照以下规定核准:《核准目录》中规定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核准目录》中规定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由相应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核准范围之外且不属于《自贸区负面清单》中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由相应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申请人登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海南省)”,核准制项目进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窗口“外 商投资”选项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备案制项目进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窗口“外商投资”选项申请 。

  原标题:海南新修订外商投资指南 减少外资项目设立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