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徐慧玲 通讯员卢音

  从失踪逃避执行、被司法拘留仍拒绝履行,到被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后主动履行……海南日报记者1月16日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冯某为,找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其愿意履行义务。

  据了解,2017年12月29日下午,许某抱着其七个月大的女儿廖某某在三亚市金鸡岭社区散步时,被突然窜出的大狗绊倒,导致孩子摔倒在地,造成头部、脸部和腿部受到不同程度伤害,孩子的左脚也被狗咬伤。事故发生后,许某将狗的主人冯某某告上法庭。经司法鉴定,廖某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三亚城郊法院判处冯某某赔偿廖某某10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冯某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廖某某的监护人于2018年7月25日向三亚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冯某某不但未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还逃避履行责任,被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在法院准备对冯某某采取强制措施时,冯某某却采取搬家的方式逃避。

  为此,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冯某为的财产状况及行踪进行调查,发现冯某为经常开着一辆粤A牌照的白色汽车。2018年12月7日,蹲点儿半个月的执行法官终于找到冯某为,并依法对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行为处以15日司法拘留。被拘留期间,冯某为称该车是别人以5万元钱抵押给自己的,并坚称自己没有钱且没有履行能力,不愿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