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 通讯员 潘伟 摄影报道)2月8日18时58分,龙华消防大队龙泉专职消防队接到海口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出警命令,位于东线高速龙泉往海口方向6公里处有两辆小轿车追尾致一小轿车着火,龙泉专职消防队立即出动1辆水罐消防车,由队长带领6名指战员赶往现场处置。

  19时08分,专职队到达现场经侦察了解,现场是两辆小轿车发生追尾导致银白色小轿车发生自燃,无人员被困,无人员受伤,专职队指挥员立即下达命令,警戒员设置高速警戒区域,战斗组出双干线两支水枪灭火。

  19时18分明火被扑灭,指挥员命令继续出水冷却,19时28分确定现场无大事后,专职队将现场移交给交警,专职队收捡器材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