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谢佳宁 摄影报道)2月21日上午,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署海棠大队、特勤大队路管员,联合海棠分局治安路管员,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安全出行专项整治工作,处罚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140起。

  21日上午,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署海棠大队、特勤大队路管员,联合海棠分局治安路管员,在海棠区223国道藤桥大桥、江林路段路段设置卡点,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安全出行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查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不戴头盔、逆行、超员、三轮车拼装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140起。其中,查扣拼装改装三轮车6辆,查扣严重交通违法二轮摩托车22辆,查扣严重交通违法超标二轮电动车1辆;处罚二轮摩托车未戴头盔15起,电动车未戴头盔96起。

  据了解,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主要是为了消除交通违法行为,杜绝交通安全隐患,例如,未戴安全头盔的,必须取来安全头盔才能予以依法处理。同时,为了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效果,三亚电视台、三亚日报记者进行了随警采访,大部分当事人均能够意识到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并表示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下一步,三亚交警将逐一在崖州区、吉阳区、天涯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亚交警提示,有的人不了解安全头盔的作用,一味认为交警检查和纠正不戴头盔是在找自己的麻烦,目的就是为了罚款,却不知,如果交警不找其麻烦,交通事故就会找其麻烦。交通法规不是无缘由地制定出来的,而是将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总结成行为规范,是用来保护人的生命安全的,为了生命安全和家人的幸福,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