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唐伟杰 通讯员 范富霞)“以后我们两家就和睦相处了,为了子孙后代也不要再打架了。”2月21日下午,在澄迈法院办案人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顺利达成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被告人共赔付42000元给原告人,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人周某岑和被告人林某攀是相处多年的邻居,周某岑因埋设水管与林某攀产生矛盾,双方互不相让,最后周某岑的儿子周某明和林某攀大打出手,造成周某明轻伤二级,林某攀轻伤一级的后果。考虑到当事人双方家住隔壁,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承办法官认为此案通过调解更有利于化解矛盾,遂想办法做双方思想工作。调解过程并不顺利,双方非常有敌意,都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经过办案人员前后5次电话沟通调解,双方终于解开了心里的疙瘩,均表示愿意谅解对方,回去好好过日子。

  2018年澄迈法院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3件,其中调解结案11件,达成调解的民事赔偿金额共计693700元。通过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充分保障了被害人人身损害求偿权的实现,减少了上诉、涉诉信访等案件的发生,节约了诉讼资源,缓和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