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8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郭祥理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祥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郭祥理,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2年,被告人郭祥理在担任昌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利用昌江县委委派其担任石碌河县城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指挥部总指挥的职务便利,在昌江县市民广场改造工程项目、石碌河县城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为黄某祥等7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