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2019年我省下达各市县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10081户,截至6月28日,全省4类重点对象开工10887户,开工率108.0%,并基本完成因动态调整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改造任务。

  截至6月28日,全省4类重点对象开工10887户,开工率108.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工9270户,开工率108.9%;竣工6760户,竣工率67.1%,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竣工5718户,竣工率67.1%。改造进度较快、竣工率较高的市县有东方市,开工率达100%,临高县开工率达95%,儋州市开工率达88.1%。

  为确保危房改造质量标准,我省要求各市县加强危房改造安全监管,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发挥“千企帮万户”企业监督指导作用,对危房改造进行监管。还要从危房鉴定标准、改造竣工验收等方面严格要求质量标准,保障四类重点对象不住危房。即将改造或改造通过的住房要挂配住房安全等级标识牌,并要引导农户量力而行,在设计上预留扩建借口,以满足脱贫致富后扩建需求,禁止新建农村危改防擅自扩大建筑面积,豪华装修。

  截至7月3日,“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录入9585户,占省级下达任务95.1%。录入较及时市县有三亚市、儋州市、屯昌县、五指山市。各市县加快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全面完成突出问题整改。工程进度上,我省要确保今年的危房改造任务在9月底前竣工、验收,11月中旬前入住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