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个城市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

  对于拒不整改实施行政处罚

  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上海开始普遍推行强制垃圾分类。住建部公布,将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推行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中的北京、上海、太原、长春、杭州、宁波、广州、宜春、银川九个城市已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其中北京是首个立法城市。

  46个重点城市中,80%以上对垃圾分类采取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各地执行的基本上都是国家制定的这四大分类标准。为便于市民理解,有些地区采取了不同的称呼和标志。比如,上海提出干垃圾和湿垃圾之分,而北京则是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

  在大部分已经对垃圾分类立法的城市,都在相关条例中明确了对个人违规投放的处罚。46个重点城市中,有25个城市明确了对个人和单位违规投放生活垃圾的处罚,针对个人违规投放,多数城市最高罚200元,单位违规投放或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的,最高处以5万元罚款。

  上海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我们想通过一些整改、教育、引导,引导这些企业按照我们分类的要求做到,我们是要对一些拒不整改的,或者是屡教不改的才实施行政处罚。”

  太原、铜陵、杭州等城市还对违规投放垃圾增加了信用惩戒措施,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规定,且拒不改正,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的,相关信息将被依法纳入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专家:有害垃圾收集是短板

  各城市应因地制宜

  住建部环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徐海云表示,从全国范围来看,各城市间推进垃圾分类有快有慢,整个环节上还存在一些短板。

  徐海云:“目前全国整体上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还很有限,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只占全国城市数量的 7% 左右。同时,这 46 个城市的进展也不平衡,有的城市群众在垃圾分类方面的获得感并不强。目前,大部分城市还只能做到在投放环节配备分类收集的设施。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环节的设施配备普遍不足,垃圾“先分后混”的问题还没有明显解决。

  在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一系列环节上,按照分类来看,徐海云指出,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目前还是短板。

  徐海云:“比如我们如果与发达国家相比,我觉得,对有害垃圾的收集是短板。有害垃圾如果分出来,对后端的垃圾处理实施应该说可以减轻环境影响。”

  徐海云表示,上海出台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在政策上具有表率作用,可以推动全国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展,但他建议各地还是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来制定分类标准和规则,不能简单模仿。

  徐海云:“比如说我们现在是分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这大类应该是全国统一,具体的类别应该说,我认为还需要各个地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条件来制定,这样才能够充分体现因地制宜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