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就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并交了5万元购房定金和1万元车位费定金,但是到现在购房者还没有拿到房子。然而,作为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的海口市住建局表示,开发商在销售上没有违规。

  近日,海口市民王先生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投诉称,他本人于2016年4月15日与海南今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位于海口市丽晶路的泉海好家园5#公寓楼(碧海阁)1505房,(建筑面积:80.46平方米;总房款:601519元人民币)。泉海好家园5#公寓楼(碧海阁)1506房,(建筑面积:92.88平方米;总房款:694370元人民币)的认购协议书,并且于当日每套房子交付五万元定金,一万元停车位定金,共计十一万整预付款。他们双方签订协议后,他多次找开发商要求把手续补齐并交完房款准备进场装修。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一直交不了房子,当时开发商跟他商量,先装修入住后再补办手续,但是他担心没有办完手续就装修入住如果后面开发商办不下交房手续或是毁约了连到装修费都亏了。于是,他一直坚持办完手续并且全部交完房款后再进场装修。然而,这一等就是三年,特别是现在房价涨了之后,开发商要求重新定价出售。

  王先生说,跟他同样在泉海好家园购房交定钱后拿不到房子的还有其他人,他们最后上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得到判决赔偿违约金。即使是法律上规定得到违约金的两倍,面对现在上涨的房价,开发商还是很划算,宁愿等着购房者去起诉。还有一些购房者最后与开发商协商重新定价购房,试问每家房地产公司都如同海南今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般不遵守合同的约束,不履行合约,随意篡改房价,违规出售。当毁约的成本比履行合约成本低了,撕毁合同条约变成理所应当了么?那是不是意味着现在房价涨了,房产开发商可以把限制购买前的消费者赶出他们的家门,将他们房产给抢夺回来重新打包出售?三年维权之路漫漫,每日惶惶不可终日。他要求海南今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2016年4月15日与双方签订认购协议。按照2016年4月15日协议书上所定的价格他交付房款,履行合约。

  针对王先生的投诉情况,海口市住建局市场科相关工作人召集海南今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和王先生面对面协调,但是最后还是没拿出解决方案。海口市住建局市场科工作人员王熙告诉记者,他们主持双方进行协调,但是最终没有解决。开发商海南今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环节没有违法,所以他们处罚不了。现在双方主要是涉嫌民事合同纠纷,应该由司法部门来裁定。

  8月23日,海南今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云先生告诉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他也和购房者王先生一起在海口市住建局的协调下交换双方的意见,希望王先生提出他的书面诉求。现在他已经收到了王先生的诉求,由于公司现在业务在外省,还要向在外省的公司领导请示如何解决此事?他只是负责上传下达的,他没有决定权利。

  关于交了5万元购房定金和1万元车位定金3年拿不到房子,而且海口市住建局表示开发商销售不违规,商报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