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9月22日讯 (记者良子 特约记者周平虎)9月22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根据公安部《关于推行公安交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企业6项措施的通知》统一部署,海南交警于9月20日起陆续推行机动车销售企业快捷代办登记等新措施,包括推行机动车销售企业快捷代办登记,实施便利临时入境车辆人员出行,全面实行小客车转移信息网上传递。

  据了解,9月20日起,海口市已在汽车销售企业开办机动车登记的16家交通管理服务站全面推行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快捷代办,提供购买车辆、购置保险、选号登记等全流程服务,变多头奔波为在销售企业一站办结;并试行销售前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最大限度压缩群众办事等待时间。此项措施实施后,群众购车登记不需要再往返销售企业、保险购置点、车管所等多个地点,办理时间成本由原来1天甚至几天减少为1小时内。

  9月20日起,非营运小客车异地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辆管理所提档、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全国实施城市由120个扩大至300个,海南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目前全面实施小客车转移信息网上传递工作。

  据介绍,便利租赁汽车处理交通违法、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推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导航提示等三项服务措施,我省公安交警正在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抓紧试点、前期准备,陆续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