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加快形成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保亭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派驻县工商联(总商会)检察工作站不断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协助县工商联(总商会)开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相关工作,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一是通过办理涉恶案件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今年初我院派驻工商联(总商会)干警在走访发现加茂镇送妹上村的村民侵占海南顺达有限公司(种植香蕉的企业)土地、树立电线杆等阻碍公司大型车辆过往通行等违法行为。调查核实两宗犯罪事实后,我院组织干警到加茂、南茂派出所和周边村落调查该团伙是否有其他案底,至此一个长期盘踞在加茂的恶势力团伙慢慢浮出水面。其后我院对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的团伙,向县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将相关涉恶线索移交给线索县扫黑办。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后移送我院审查起诉。通过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极大地为企业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安定的营商环境。再如保亭县大旺养殖场反映该地有农村恶势力团伙兹扰,该团伙成员无故用砍刀砍掉香蕉300余株和竹子若干、用挖掘机破坏大门并侵占养殖场土地等恶劣行为。在养殖场用挖掘机平整土地过程中,该团伙又以施工惊动祖坟为由索要钱财2000元。我院接到该线索后,干警第一时间调查此案,走访当事人、调取110报警记录、查看出警记录、查找案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积极引导取证等,经我院审查后依法对黄友和、黄友政等涉案团伙批准逮捕,目前已将相关嫌疑人诉至法院。

  二是协助解决企业销售难的问题。检察院干警在走访保亭三道顺龙七彩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时了解到该企业销售渠道少、销售难的问题。经调查,该合作社有相当部分贫困户参股和劳动,养殖畜禽无法出售极大地影响了合作社成员的积极性,减少了贫困户的收入。为此我院和县工商联积极协调县市场管理中心,协调解决销售渠道少、销售难的问题。2019年4月,市场管理中心与合作社联系,临时为该合作社提供一个扶贫摊位并免费使用2个月,解决了该合作社渠道少销路难的问题。

  三是积极督促县法院强制执行侵占企业合法土地的案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2019年4月,我院对保亭县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黄某能、黄某望、黄某等侵占海南永基畜牧股份有限公司保亭分公司土地执行难一案进行审查,被执行人黄某能、黄某望、黄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即清理侵占土地21.91亩上非法种植的槟榔、芒果等约2000株经济作物。经保亭县检察院与县法院执行局沟通,决定在4月23日对该案强制执行。在执行现场法院调配3台大型挖掘机将涉案土地制清场,后将上述土地返还申请执行人海南永基畜牧股份有限公司保亭分公司。通过强制执行,司法机关有效地保护了该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震慑了周边抢占土地的村民。为防止该案引起不安定因素,我院派出干警配合政法委积极做好强制执行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综合应用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法治扶贫等多种方式等,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撰稿人:梅桂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