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新闻2月13日电(张恒) 海口海关12日制定出台16条措施,主要从保障物资快速通关、延长海关办理期限、简化海关办理事项、降低疫情影响等四个方面帮扶关区重点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困难,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措施执行期限暂定为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海口海关将视疫情防控需要再作相应调整。

  在保障物资快速通关方面,海口海关在各通关现场设立快速通关专用窗口,按照特事特办原则,企业所需疫情防控物资即到即提;对企业复工复产所需原材料及成品,提供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汇总申报、担保放行等多元化作业模式办理通关手续。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进口用于治疗、预防、诊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苗、血液制品、试剂等特殊物品实施便利通关。

  在延长海关办理期限方面,2020年1月份申报的汇总征税报关单一律顺延至2月24日前完成汇总电子支付;涉及监管证件的,在有关部门正式签发许可证件之日起14日内申报的,免征滞报金;涉及补办减免税手续的,在海关签发减免税证明之日起14日内申报的,免征滞报金。因疫情延迟复工导致加工贸易手(账)册延期、深加工结转等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期限的,可相应延期办理相关手续。视疫情发展情况适当延长离岛免税提货或验核退保期限。

  在简化海关办理事项方面,全力保障进口肉类、水产品等关系民生保障的食品、农产品及生活必需消费品快速通关。加快进口食品农产品检疫审批,对进境粮食检疫审批初审联系单、进境繁殖材料准调函等业务单证实施远程办理。实行“网络稽核查”“不见面稽核查”,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稽核查的,暂停稽核查程序。

  在降低疫情对进出口企业影响方面,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运输、报关的一般认证企业向海关申请高级认证的,实行优先培育认证。除总署明确的情形外,对于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运输、报关的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均不启动重新认证。加强特色产业和重点行业的调研和帮扶,为企业提供统计分析服务,充分发挥AEO国际互认协调机制,助力企业在境外便利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