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澄迈县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本地务工人员权益的通知。通知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金安筹备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保障本地务工人员,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在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增加收入,实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两不误,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现将有关保障措施通知如下:

  一、由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要求在本通知有效期间组建施工队伍的,必须招录本地务工人员,数量比例不得低于队伍人员数量的10%;受疫情影响需增加招录人员的续建项目在新增招录人员时,招录的本地务工人员数量不低于新招录总人数的10%;确属特殊工种的项目可根据施工技术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招录本地务工人员时须按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边缘户、普通农户排序招录。

  二、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在报送施工招投标核准时必须附上本地务工人员招录承诺函,并将相关要求纳入招投标文件中。县发展和改革部门在受理招投标核准业务时,应要求附上本地务工人员招录承诺函。

  三、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应该协调施工单位,每月足额发放劳务费,招录人员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应以“一卡通”转帐形式足额发放劳务费。劳务费额度不得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逾期或者未足额发放的,由县人社部门责令其补发。对随意拖欠和克扣劳务费的施工单位,由执法机关依法从快从重处理。

  四、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必须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

  五、各镇要积极入村摸排本地富余劳动力,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要做到应统尽统,不漏一户一人,按期将情况报县就业局,由县就业局做好本地富余劳动力登记造册。

  六、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应在施工单位组建施工队伍过程中,向县就业局提出用工需求,由县就业局统筹双方需求。县就业局应结合用工需求,加大对本地务工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本地务工人员的务工技能。

  七、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为主体责任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委、县住建局为监督部门,按季度联合开展抽查工作,未予以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将对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提请问责机制。

  八、本通知适用于全部政府投资项目。未达审批标准的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额50万元以下)由项目业主单位直接监督管理并落实主体责任。

  九、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