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琼海市公安局、琼海市教育局联合就琼海市“2·25”案件情况发布通报。

  据《通报》称,2020年2月25日13时50分许,琼海市公安接到群众报案称:在琼海市塔洋镇某小学操席台处,有一名男子久卧不起,可能死亡。接后,琼海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赶到现场,120随即到达现场施救。

  经初步侦查查明,2020年2月24日22时许,苏某某、周某某、符某某、陈某某、覃某某等人(均系未成年人)在琼海市塔洋镇某小学操场处聊天,符某某等人与苏某某因一些琐事矛盾导致言语不和发生冲突,符某某、周某某、陈某某、覃某某一同持械殴打苏某某,苏某某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上述犯罪嫌疑人已于2月26日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对持械殴打苏某某致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取证。

  案发后,公安部门迅速侦办案件,市教育局、塔洋镇政府等部门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会同公安部门做好被害人家属工作,妥善解决后续问题。目前已协调嫌疑人家属向被害人家属支付了部分赔偿费用,教育部门亦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处理,刑事案件侦查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