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省税务局

  疫情期间所有涉税事项容缺办理

  为便利纳税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办税,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到位,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决定从2020年3月2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容缺办理服务。

  容缺办理是指对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

  容缺办理适用于海南全省范围内,在税务系统中登记状态为“正常”的纳税人、缴费人,以及办理部分个人业务的自然人(以下统称为“纳税人”)。当年存在未补正或逾期补正记录的纳税人,不再进行容缺办理。

  据悉,此项制度于2019年11月起在海口试点至今,取得了明显效果,有效避免纳税人了来回跑,极大压缩了办税时长。

  据介绍,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已进行实名信息采集的纳税人,所有即时办结和限时办结的涉税业务均可容缺办理。即时办结事项只要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可由纳税人对涉税表单进行签字确认办理,其余资料留存备查;限时办结事项纳税人只需现场签署《容缺办理承诺书》,所缺资料可在疫情解除后15个工作日内补交(疫情解除时间以国家部署为准)。疫情解除后按《容缺事项清单(试行)》进行容缺办理,其中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仍可按《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关于推行涉税事项“承诺制”容缺办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7号)执行。

  办理清单内的即时办结事项,对已进行实名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只要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可由纳税人对涉税表单进行签字确认办理业务,其余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清单内的限时办结事项,纳税人只要主要资料齐全,现场签署《容缺办理承诺书》后即可办理业务,对不影响受理环节录入内容准确性、完整性的次要资料可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

  对于办税时未提供的资料,纳税人可采取上门报送、电子邮件或邮寄寄送方式补正。未按承诺时限报送资料的纳税人,将撤销其申请容缺办理的业务事项,并将其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在失信年度内不再为其提供容缺服务,并在评定其年度纳税信用级别时,主管税务机关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按次计算)”规定予以扣分(一次5分)。(通讯员 曲易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