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从八所海事局获悉,八所海事局日前与海口海事局实施联防联控,在海南昌化江口河道水域查获违规内河工程船“湘岳阳挖1813”轮。该轮存在超航区航行、未按规定报告船舶动态、未按规定开启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等违法行为,被罚款2.45万元,并返回适航水域。

  据了解,2月中旬,八所海事局接到海口海事局通报称,湖南岳阳籍“湘岳阳挖1813”轮计划前往海南昌江水域作业途中,在琼州海峡水域被拦截查处,并被责令要求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返回内河适航水域。

  为此,八所海事局第一时间约谈昌化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严禁其租用该轮参与水工作业,并配合海事部门合力遣返该轮。但该轮并没有按海口海事局的要求返回内河水域,而是继续向南航行到海南昌江海域。

  之后,八所海事局通过电子巡航发现该轮在海南昌化江附近海域锚泊,立即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向地方政府进行通报,并要求船方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八所海事局对该轮进行立案调查,采用远程取证的方式开展行政调查,查实该轮存在的违法行为,按规定对船舶所有人和船长罚款2.45万元,并对船长实施违法记6分的处理。

  八所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全省一张网”联防联控整治工作要求,将加大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作业整治力度,采取电子巡航、执法船艇驻点值守、错时巡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作业等违法活动。同时,约谈辖区水工作业单位,提醒其切勿使用不合规内河船舶参与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