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路运输局近日发出通知,根据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的情况,4月7日起,恢复全省各驾培机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实操培训业务。

  据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也决定从4月7日起有序恢复全省各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为做好我省机动车驾驶员实际操作培训的有序恢复,通知要求各驾培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大纲规定内容和学时对学员进行培训,并向属地运管部门提交结业申请,各市县运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学员培训结业信息 由省级驾培监管平台推送至公安“12123平台”。

  恢复全省各驾培机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实操培训业务后,各市县(含洋浦)运管机构要指导本辖区驾培机构按照稳妥有序、逐步推进的原则统筹安排驾驶员各科目的培训,坚持理论培训只允许采取远程网络教学模式,不得开展集中式培训;坚持实际操作培训只接受预约培训、一人一车培训、一对一教学,不允许出现无预约安排培训、多人多车、扎推培训等情况。

  同时各市县运管机构要对本辖区驾培机构各科目培训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时抽查,要听取驾培机构的困难和相关需求,及时协调和解决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出现的困难,确保培训工作在疫情期间有序开展。

  通知强调,驾培行业具有人员密集的特点,复工复训会增加人员集聚风险。各市县运管机构要强调驾培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复工复训必须配备相关防疫设备,培训场所要配备相关防疫消毒物资,教练员等其他工作人员要配齐安全防护装备,按规定做好教练员、学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测温工作,杜绝无关人员在场,培训结束后要求学员快速离开,不得逗留,控制好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安排专人对教练车、公共场所以及驾校内的服务设施及时进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