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酒精进货单价为5元/瓶,销售单价为8元/瓶,购销差额为3元/瓶。4月8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了解到,海南百广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金垦路分店因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被罚没6480元。

  1月2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接到海口市12345热线转来市民投诉称:金地路金地大厦百广堂售卖酒精8元一瓶,其他药店只售卖4元,其认为不合理。该局于1月30日予以立案调查。

  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介绍,经查,1月27日,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垦路27号A栋住宅楼103房铺面的海南百广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金垦路分店从海南振誉药业有限公司购进一批75%酒精(规格100ml),进货单价为5元/瓶,共进货360瓶,销售单价为8元/瓶,购销差额为3元/瓶,摆在柜台上面,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为1080元。

  商报记者注意到,2月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向海南百广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金垦路分店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海南百广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金垦路分店于2月4日向该局提出“贵局拟进行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此外,我店经营本小利微,在当前疫情严重的形势下,我店经营已经十分困难,贵局对我店的处罚必将雪上加霜,导致我店难以维继。恳请贵局撤销拟定对我店的处罚”陈述、申辩意见。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经复核,认为对海南百广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金垦路分店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依法认定海南百广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金垦路分店行为为哄抬价格行为。故对海南百广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金垦路分店陈述申辩意见依法不予以采纳。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表示,海南百广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金垦路分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该局于2月26日依法责令海南百广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金垦路分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海南百广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金垦路分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80元、罚款54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