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记者 陈雪怡 通讯员 朱春龙 尹建军

  海口江东新区白驹大道改造及东延长线项目预计6月完工。届时,这条道路不仅能给人们带来全新的出行体验,还能为全省提供“全新的发展经验”。

  “这是一条实践了‘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土地利用方式的道路。”5月14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我省出台《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提出开发边界范围内新增的防护绿地、公园绿地等生态绿化用地,或者自然景观用地、零星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项目用地,可采取“只征不转”或“不征不转”的方式,按照土地现状用途管理,由项目用地单位与土地权利人依法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明确双方种植、养殖、管护与经营等土地使用关系。

  细剖白驹大道及东延长线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的“建设经验”: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红线两侧绿化带和绿化带外围景观花海。其中,红线两侧绿化带按照开发边界范围内新增的防护绿地进行管理,采取“只征不转”的用地模式,仍然保留农用地现状性质不变;绿化带外围景观花海,则采取“不征不转”的用地模式,保持土地所有权及土地利用现状不变,由用地单位与村集体签订租地协议,种植花卉植物,建设园林景观,打造生态绿廊。

  因项目“落地范围”既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又涉及国有土地和村集体土地,“按照以往的常规举措,项目想要落地开工,必须先办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进行土地征收等。审批程序多、耗时长,而且容易引发征收矛盾,极大影响项目落地效率。”这是不少项目负责人的“共同体会”。

  土地,是项目建设的“首要需求”,也是营商环境的“硬件配置”。如何保障有“地”放矢?省资规厅积极创新供地用地政策,推行“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采取“只征不转”或“不征不转”的方式,按照土地现状用途管理,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极大提高项目落地效率。

  由此,越来越多的项目搭上了加快落地的“超常规快车”。

  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体育公园项目土地面积为5.76公顷,现状为旱地、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因安排作为体育公园绿化用地,依法只办理了征收手续,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土地按照现状用途管理,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压缩项目审批时限。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采取“不征不转”方式,高效保障298个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示范项目落地,用地总面积45亩,涉及303个自然村,受益人口2.2万人。琼中资规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98个项目,每个项目用地面积一律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项目占用的土地,用地单位只有使用权,所有权仍归村集体所有。

  与此同时,项目用地单位与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明确土地使用年限内,不得改变项目用地用途,并以村委会为责任单位,一同维护好设备安全运行。“当地村庄既保留了土地所有权这项长远生计的资本,又可再以此为资本参与设备管护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以后村民们不仅可以享受涓涓清流,还可以收获‘涓涓财源’。”该负责人说。

  “收获”不仅于此,“通过实行‘只征不转’和‘不征不转’方式推动项目实施,在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提高项目落地效率的同时,节约了建设用地指标。道路防护绿地、公园绿地等生态绿化用地不占用建设用地规模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为其他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项目腾挪了用地指标需求,有利于提升全省土地利用的精细化管理水平。”省资规厅相关负责人解释道。

  与此同时,以“不征不转”方式供应的土地,按租赁方式使用,可有效缓解土地征收补偿资金压力,减少因征地工作产生的社会矛盾和维稳风险。“以白驹大道及东延长线景观提升工程项目为例,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专业的园林绿化公司,负责项目景观带的种植、管养、运营,采用‘公司+农民’的方式,约定该公司必须面向周边村庄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可带动村民就业,切实解决村民的长远生计问题。”省资规厅相关负责人说。

  收获不止,创新不止。除了推行“只征不转”“不征不转”方式,省资规厅还探索产业混合用地、招标和挂牌结合、地下空间开发等用地政策,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供地方式,并对重点产业园区内主导产业项目的地价按评估总价(单价高于基准地价)的60%确定,进一步降低产业项目用地成本,旨在通过扎实做好土地等生产要素保障,助推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本报海口5月15日讯)

  记者手记

  做好营商环境“硬件配置”

  海南日报记者 陈雪怡

  正如“城”字,垒土而成。对于海南自贸港建设而言,土地,不仅是城市发展的基础资源,还是项目建设的“首要需求”,更是营商环境的“硬件配置”。

  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项目建设,首先需要保障有“地”放矢。海南是岛屿型经济体,土地资源尤其珍贵,必须在落实我国关于耕地保护、生态红线等方面工作要求下,在“框定总量、用足增量、挖潜存量”的原则下不断提升土地资源开发的效益和质量。

  由此,对我省做好土地要素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保障项目“有地落”,还要保证项目“落地快”“带动好”。“只征不转”“不征不转”的土地利用方式,是我省创新供地用地政策的探索路径之一,通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采取“只征不转”或“不征不转”的方式,按照土地现状用途管理,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极大提高了项目落地的效率。

  不用办理繁杂耗时的审批手续,省力、省时;保持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借力使力”——项目用地单位与土地权利人依法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明确双方种植、养殖、管护与经营等土地使用关系,实现推动项目建设与带动村民就业“两手抓”,达到“1+1>2”的效果。相信在我省不断创新供地用地政策的探索实践中,营商环境的“硬件配置”将得到进一步优化,“项目等土地”也能变为“土地等项目”。

  原标题:我省采取“只征不转”“不征不转”方式供应土地 用地制度创新助推项目高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