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河东派出所方其淦行动中队破获19起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金额9万余元人民币,追回手机、手表等物品若干。

  5月19日,河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其位于港门村东一路一巷出租屋租住的房间被人入室盗窃价值5800元的白金项链1条、价值8000元的戒指1枚和1500元现金。接报后,方其淦带领队员立即前往了解情况,对现场细致勘查,发现窗户的防盗网被人剪断。方其淦将现场勘查情况向所长段强报告后,段强当即指令队员们仔细查看近期此类入室盗窃案件的相关资料,比对作案手法,模拟嫌疑人进出路线,并在现场反复进行侦查实验。经过对案情深入分析研判,研究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及其逃离轨迹,队员们终于锁定嫌疑人名叫洪某和洪某理,摸排出二人曾几次在商品街某出租屋的一间房间内出现,遂在此区域蹲守布控。5月24日下午13时许,两名作案人在该出租屋出现,方其淦行动中队迅速出击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洪某、洪某理于5月19日来到港门村东一路一巷的一间出租屋,洪某负责实施盗窃,洪某理在楼下望风,洪某利用该出租屋旁边楼房装修扶手架攀爬,切割房间窗户的防盗网后入室对房内物品实施盗窃。

  在分局刑警大队的协助下,队员们除这起案件外,还查出洪某自今年5月至今在商品街、港门村等地通过装修扶手架对出租屋防盗网进行切割实施入室盗窃另外18起的犯罪事实:

  1.5月9日,在港门村东二路爬上某出租屋3楼切割一间房间的防盗网入室盗窃1台电脑,后因电脑损坏无法销赃被丢进河内;

  2.5月9日,在港门村东二路爬上某出租屋4楼切割一间房间的防盗网入室盗窃1个钱包,包内有10张1元现金(已追回);

  3.5月9日,在港门村东二路爬上某出租屋4楼切割一间房间的防盗网入室盗窃300元现金;

  4.5月9日,在港门村东二路爬上某出租屋4楼切割一间房间的防盗网入室盗窃1部手机(已追回);

  5.5月9日,在港门村东二路爬上某出租屋4楼切割一间房间的防盗网入室盗窃1条檀香木佛珠(已追回);

  6.5月12日,在港门村东一路一巷爬上某出租屋3楼切割一间房间的防盗网入室盗窃1枚价值500多元的戒指(已追回);

  7.5月12日,在港门村东一路一巷爬上某出租屋3楼切割一间房间的防盗网入室盗窃1条价值1000多元的佛珠项链(已追回);

  8.5月12日,在港门村东一路一巷爬上某出租屋3楼切割一间房间的防盗网入室盗窃1部手机(已追回);

  9.5月12日,在港门村东一路一巷爬上某出租屋4楼切割一间房间的防盗网入室盗窃1个钱包,包内有4张1分现金和5张2角现金(已追回);

  10.5月12日,在港门村东一路一巷爬上某出租屋4楼切割一间房间的防盗网入室盗窃1块手表(已追回);

  11.5月12日,在商品街七巷爬上某出租屋5楼切割一间房间的防盗网入室盗窃1部手机;

  12.5月12日,在商品街七巷爬上某出租屋5楼切割一间房间的防盗网入室盗窃1部手机;

  13.5月12日,在商品街七巷爬上某出租屋6楼切割一间房间的防盗网入室盗窃1部平板电脑(已追回);

  14.5月12日,在商品街七巷爬上某出租屋6楼切割一间房间的防盗网入室盗窃1部手机(已追回);

  15.5月12日,在商品街七巷爬上某出租屋6楼切割一间房间的防盗网入室盗窃1块手表(已追回);

  16.5月19日,在港门村东一路一巷爬上某出租屋5楼切割一间房间的防盗网入室盗窃1部手机(已追回);

  17.5月19日,在港门村东一路一巷爬上某出租屋6楼切割一间房间的防盗网入室盗窃200元现金(已追回);

  18.5月19日,在港门村东一路一巷爬上某出租屋6楼切割一间房间的防盗网入室盗窃1部价值1600元的手机(已追回)。

  目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对洪某、洪某理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