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琼海市一驾校教练因酒驾被琼海市交警处罚,其所属驾校也被通报。

  6月23日,琼海交警大队联合博鳌派出所在博鳌镇滨海大道检查站路段设卡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晚10时许,大队路管员例行检查到一辆琼C84XX学的教练车,要求驾驶人王某(男,31岁,琼海市嘉积镇人,驾校教练)出示证件接受检查。

  当时,王某自称忘记携带行驶证。在交谈过程中,路管员闻到王某散发着一股酒气,立即对王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王某交代当天中午喝了一点酒,晚上从潭门镇赶回来,没想到遇到检查。

  经测试王某酒精含量为44.9mg/100ml,且其所驾驶的教练车(专门从事驾驶技能培训的机动车)属营运车辆,其行为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琼海交警对王某未带行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1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对王某所属驾校进行通报,要求驾校认真吸取教训,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形势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