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出公告,对陈良、郭始万等1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等罪一案被害人进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

  据了解,日前,该案已由琼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至琼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侦查机关认定:1999年,以陈良、郭始万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琼海市长坡镇青葛地区初步形成,该组织长期在当地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从而形成强势地位,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并涉足赌场、鱼虾中介、海水养殖等行业,通过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上述行业形成垄断经营,牟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陈良、郭始万、郭诗友、郭长利、郭义悦、林道健、郭诗禄、陈进、刘禄坤、陈奕磊、麦邦双、欧英榜、李传秀、陈祀鹏、卢传勇、陈亮、郭诗吾、王庭振等1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

  由于该案时间跨度较长,且被害人众多,该院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确认相关被害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不能逐一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公告方式告知该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如有疑问,请与该院联系,联系人:刘宁(书记员),联系电话:0898-62929822、0898-62925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