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唐伟杰 通讯员 梅艺馨)近日,澄迈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澄迈县福山镇东岭队存在十多处固体塑料废物堆放点的情况。经了解,固体塑料废物已经堆放一年多,固体塑料废物堆放点由两个废弃的黑塑料颗粒加工厂遗留堆放而形成,主要以难以降解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为主,个别较大的堆放点高度达2米以上,小的堆放点高度约1米。澄迈县检察院积极走访收集公益诉讼线索,并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及时全面清理固体塑料废物堆放点,消除对人民群众健康造成的威胁,有效维护受到侵害的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此情况,澄迈县检察院迅速反应,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到现场调查取证,通过实地勘察、走访群众,收集了第一手污染生态环境的资料。为保护生态环境,打造生态宜居的乡村,澄迈县检察院就相关部门怠于处置固体塑料废物堆放的问题,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采取合理的措施对辖区内堆放的固体塑料废物依法处置,并对被破坏的生态及时进行修复,以消除固体塑料废物堆放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生态环境扩大化污染,坚持及时止损、逐步恢复的原则,均在两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回复澄迈县检察院。经核查,福山镇东岭队的固体塑料废物得到及时清运和有效处置,并采取复垦复绿的方式,逐步推进生态环境的恢复,现在的固体塑料废物堆放点早已“旧貌换新颜”。

  一份检察建议护住了生态环境,更有效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这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效发挥的一张名片。保护的是生态环境,回应的却是老百姓那一份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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