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截图。▲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截图。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共检查在售楼盘60个、中介机构门店50家,约谈开发企业4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部分企业存在违规销售行为、少数购房人违规购房、部分项目未及时网签等,针对这些问题,该局也对处理意见进行了公布。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0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

  各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及购房人: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城市主体责任,防止出现利用自贸港等重大政策进行恶意炒作、投机炒房、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稳定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近期,我局开展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整治共检查在售楼盘60个、中介机构门店50家,约谈开发企业4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从总体检查情况看,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大部分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能够依法依规经营并执行我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但也存在个别企业违规销售、未及时网签、退款信访纠纷及个人违规购房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存在违规销售行为。“三亚当代艺术馆暨世界手工艺理事会国际交流中心B1-d1-8地块”项目(推广名:艺海棠)、“三亚海棠湾区南田农场东风分场”项目(推广名:海棠花开)及三亚伟奇温泉度假公寓(推广名:三亚天骄·海棠湾)等3个项目,开发企业在明知购房人无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仍与其签订认购协议,违反了我省房地产调控政策,违规销售。

  (二)少数购房人违规购房。王娟娟、张平、王玉荣、吴良君等4人,明知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前提下,存在侥幸心理,仍认购我市房产。

  (三)部分项目未及时网签。根据近期信访及核查情况,“榕根旧城改造项目”(又称“鹭湾汇”项目)等项目,未落实我市《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的通知》(三住建〔2018〕1259号)(即“限时网签”政策),且在同意购房人退房退款的情况下,却单方拖延退款,造成购房人持续投诉信访,影响我市房地产正常交易秩序。

  (四)违规开展销售代理业务。三亚碧海锦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海南链家旅居产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未在我市办理经纪备案的中介机构,从事销售代理,违反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琼建房函〔2016〕647号)的相关要求。

  (五)部分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办理经纪备案、变更及注销手续。海南链家旅居产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华策卓越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海南房客网置业有限公司等3家中介机构,未在我市办理经纪机构备案,但已从事中介经营活动,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三亚仲春置业有限公司、海南希望之家房地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海南盛辉创元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海南之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三亚阳光海浪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海南贴心小管家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三亚信诚房地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三亚运隆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三亚绿海家园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及三亚生乐家园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10家中介机构登记备案的办公场所已停止经营或改作他用,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三、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专项整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维护我市良好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经研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根据海南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琼建房〔2018〕21号)第六款的规定,暂停海南中海三邦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亚中业南田投资有限公司及三亚伟奇投资有限公司等3家开发企业1个月网签备案资格,限期整顿经营销售行为;王娟娟、张平、王玉荣、吴良君等4人5年内不得在我市购房,并列入我市诚信体系黑名单。

  (二)海南东朋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未严格执行房地产相关政策,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三)海南链家旅居产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华策卓越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海南房客网置业有限公司等3家中介机构未落实我省经纪机构备案政策,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办理经纪备案手续;取消三亚仲春置业有限公司等10家中介机构备案资格,1年内不得在我市办理备案手续。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购房人,应严格遵守我省房地产调控政策,合法合规经营,不应存在侥幸心理并采取“先登记支付房款、后补缴社保或个税”的形式规避限量购买政策。

  (二)开发企业应加强自身经营管理,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依法依规履行合同约定的交房、退款等条款,从源头上减少投诉、信访及纠纷事项,对于因客观情况暂时无法解决的,应做好购房人的沟通告知工作。

  (三)作为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我局将严格执行房地产相关法规并落实好我省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做好房地产市场巡查、稽查工作,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关企业及个人相应处理,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良好交易秩序。

  特此通报。

  附件:1、违规购房人名单

  2、注销中介机构名单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