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卫健委印发《海南省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规范(2020年版)》(以下简称《规范》),全面推进海南省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满足不同人群对预防接种服务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保障公众健康。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应当至少设立1个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每个县(区)应当至少设立1个24小时开诊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

  目前,海南省接种单位下设的预防接种门诊实行分类管理,一个接种单位可下设一个类型或者多个类型接种门诊。根据接种单位承担的预防工作任务和服务人群,将海南省预防接种门诊分为四类,分别是儿童预防接种门诊、非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门诊、产科预防接种门诊(室)和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

  其中,原已建成并通过验收审批的预防接种门诊不需要重新申请建设,定期接受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评估即可。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按照本建设规范进行分类分级评估,对未达到最低建设标准级别的接种门诊要限期整改。

  对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实行分级管理。通过预防接种质量、差错事故、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将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实行分类管理,两年评估一次,按照评估结果划分等级,分别为一、二、三级门诊(合格、规范、示范门诊)。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定本地区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计划,积极推进规范和示范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争取到2021年底,海南省规范儿童预防接种门诊覆盖率达90%以上,示范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逐年递增。

  此外,统筹设置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根据当地人口分布、交通便利、服务可及性等,统筹设置辖区内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为当地群众提供狂犬疫苗预防接种等预防处置服务。每个市县应设置至少1个24小时提供服务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新建设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要达到本建设标准要求,原有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要在一年内按本标准完成改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