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行动计划

  今年全省计划推广2.5万辆新能源汽车

  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21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今年全省计划推广2.5万辆新能源汽车。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超过6.4万辆,占比达4.2%,高出全国水平约2.4个百分点,全国排名第4。

  《计划》强调,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换的公务用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并探索新能源汽车“以租代购”模式。

  按《计划》要求,除保留部分应急车辆及新能源汽车无法满足使用需求情况外,海南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辆要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同时,今年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巡游出租车中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要达到80%以上,新增及更换的注册网络预约出租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计划》强调,要继续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加快调整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车的结构比例,确保到2021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保有量占比超过5%。

  按照《计划》,今年全省新建充电桩1万个,确保2021年底纯电动汽车与充电桩总体比例保持在2.5:1以下。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全省各机场除消防、救护、加油、应急保障等特殊用途车辆外,新增及更换的机场内用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此外,《计划》强调,驾考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新增及更换的小型自动挡考试汽车(C2车型)应100%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配置新能源小型手动挡考试汽车(C1车型);同时新增及更换的自动挡驾驶员培训车辆(C2车型)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